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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永迪被雙開
2022年08月24日 10:07 來源:山東省紀委監(jiān)委網站

  日前,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jiān)委對威海市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永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永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私營企業(yè)主安排的宴請和旅游;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收受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行政執(zhí)法活動;紀法底線失守,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規(guī)劃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永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周永迪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周永迪簡歷

  周永迪,男,漢族,1965年3月出生,山東海陽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程度。曾任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東部濱海新城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

  1981.09—1985.07 山東建筑工程學院建筑工程系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專業(yè)學習

  1985.07—1988.12 山東建筑工程學院建工系教師

  1988.12—1991.08 威海市建筑工程質量定額監(jiān)督管理站監(jiān)督員、監(jiān)督一室主任

  1991.08—1992.04 威海市建筑工程質量定額監(jiān)督管理站站長助理、監(jiān)督一室主任

  1992.04—1993.12 威海市建筑工程質量定額監(jiān)督管理站站長助理、第三建設監(jiān)理公司經理

  1993.12—1997.02 威海市建筑工程質量定額監(jiān)督管理站副站長

  1997.02—2001.07 威海市建委綜合科科長

  2001.07—2003.04 威海市建委工程建設科科長

  2003.04—2003.08 威海市城市住宅小區(qū)物業(yè)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3.08—2004.10 威海市城建監(jiān)察支隊支隊長

  2004.10—2008.03 威海市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市委建設工委委員

  2008.03—2008.08 威海市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市委建設工委委員,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

  2008.08—2012.10 威海市建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市委建設工委委員,市規(guī)劃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2012.10—2012.12 威海市城鄉(xiāng)建設委主任、黨委書記,市委建設工委委員

  2012.12—2013.07 威海市城鄉(xiāng)建設委主任、黨委書記,市委建設工委書記

  2013.07—2014.12 威海市城鄉(xiāng)建設委主任、黨委書記,市委建設工委書記,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4.12—2017.03 威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黨委書記,市委建設工委書記

  2017.03— 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東部濱海新城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